临时食品服务信息

安全署已采用以下程序,以确保将基本的食物卫生要求和做法纳入临时食物服务地点 无论食物是出售的还是免费的.

当食物准备和/或由 有组织的 大学团体为特殊的用餐或临时性质的活动, 必须至少提前7天通知安全部门. 通知书须包括拟备食物的书面声明, 他们在哪里准备, 谁来准备呢, 在哪里为他们服务, 在准备和服务期间,它们要冷藏或以其他方式防止污染

你必须有一个 食物许可证[PDF] 在校园里出售/提供食物. 批准的许可证必须在销售或服务现场展示.

所有的食品都必须准备好, 以尽可能安全和卫生的方式保存和处理. 食物必须在批准的食物准备区域,如大学厨房准备, 宿舍厨房, 或在大学以外的持牌食肆用餐. 这就排除了在个人家中准备食物的可能性.

可在校园内准备食物出售或免费派发的地方包括:

  • Any 许可 位置,如大学厨房, 教堂的厨房, 商业厨房, 兄弟会或姐妹会, etc.
  • The small University student kitchens in Residence Halls (with permission of the appropriate persons in charge); See the "Student Kitchen Sanitation Guidelines" for other requirements.
  • 住宿主任公寓的厨房.

食物,如热狗、汉堡包、牛排等., 是否可在户外售卖或供应该等食物的地方烹煮, 如果地点和处理程序是令人满意的,并且可以以可接受的形式冷藏.

对于非潜在危险性质的产品,上述规定可以例外, 比如烘焙食品(饼干), 布朗尼, etc.),由安全署酌情决定. 如果对是否需要许可证有疑问,请致电740与安全部门联系以获得指导.593.1666 or safety@俄亥俄州.edu.

以上标准 不适用 持牌食物服务营办商,该营办商在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,向宿舍提供送餐服务, etc. 然而,这些企业必须完成并提交批准的许可证 在校园内售卖/供应食物[PDF] 适合各种特殊活动,如节日等.临时性的.

下载可打印的PDF版本的本页/一般卫生指南 & 学生厨房指南

所有表格必须交回位于工厂街49号的大学服务中心或传真至740.593.0808申请批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