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4.120:动物
状态:
批准
有效:
2018年4月25日
由:
Steve Wood |设施管理和安全副总裁
认可:
Elizabeth Sayrs |临时执行副校长兼教务长
批准:
M. 杜安·内利斯|总裁
档案副本上的签名和日期
-
目的
本政策描述了在newbb电子平台拥有的建筑物中与动物和动物宠物有关的限制, 以外的地区, 和车辆.
-
计划
动物和宠物一般不允许进入newbb电子平台的建筑物或车辆. 这一禁令的唯一例外是:
-
当前教学中使用的动物, 研究, 以及临床活动, 经研究合规办公室批准.
-
残疾人士的辅助动物或服务性动物, 或者那些为了这个目的而被训练的动物, as defined and approved by law; in accordance with procedures outlined by student accessibility services and the office for university equity and civil rights compliance
-
在容量为30加仑或更少的水族箱中养鱼(更大的尺寸必须得到环境卫生和安全部门的批准).
-
法律规定的动物(e.g.、陪同警察或保安人员的巡逻犬).
-
住校员工的宠物必须符合住校专业员工政策,并经环境卫生与安全部门批准.
根据俄亥俄州的皮带法,所有在户外的狗都必须拴上皮带. 拴着的动物不能无人看管,也不能拴在树上, 栏杆, 或类似的不可移动的物体.
-
评论家
本政策的修订建议应由以下人员进行检讨:
-
总统
-
执行副校长兼教务长
-
行政工作人员
-
研究副总裁
-
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
-
负责设施管理和安全的副总裁
-
环境健康与安全主任
-
住宅房屋署署长
-
教务长
-
ADA/504协调员,大学公平和民权合规办公室
-
大学公平和公民权利合规执行主任
-
负责学生无障碍事务的副院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