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5.002:大学资源的使用
状态:
批准
有效:
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
由:
吉娜·菲蒂|大学财务总监
审核:
赫尔曼(“布奇”)希尔|政策与程序审查委员会主席
认可:
拉里·科里根|财务与行政临时副总裁
批准:
凯西·克伦德尔|教务长
档案副本上的签名和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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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述
这项政策的目的是为大学资源的使用提供统一的指导方针.
大学资金或资源(如车辆和设备)的使用必须有商业目的. 这包括(但不限于)计算机, 互联网, 电话使用情况, 以及软件和员工时间等无形资产的使用.
滥用大学资源可能导致需要向大学进行赔偿和纪律处分, 直至并包括终止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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滥用
如有下列情况之一,即属滥用大学资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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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使用超出了雇员在其工作中通常提供的或合理需要的使用范围. 例如, 可向员工提供日常饮用水, 但是从大学的水源里灌满饮用水, 带回家自用, 是虐待.
o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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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用法与联邦法律相冲突, 状态, 或者当地的法律法规, 或者其他现有的大学政策. 其他处理资源使用的大学政策包括:
Long distance telephone charges for personal calls should never be incurred by the university; they should instead be charged directly to a personal calling card (or use your own cell phone).
短期个人使用大学通讯资源,使用固定费率(本地电话为固定电话), 互联网, (或电子邮件)在工作日是允许的. 这种使用在性质上应该是不经常的,持续时间也应该是短的. 下班后个人使用互联网和电子邮件服务是允许的,但须遵守政策 91.00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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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免滥用
评论家
本政策的修订建议应由以下人员进行检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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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库存办公室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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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席信息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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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参议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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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参议院